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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爱心却惹官司

1998-07-0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王卫华 等

1996年4月,淮海晚报记者发现了关姓“三胞胎”贫困的一家。女工赵明华两年前生下一胎三胞,但不久工厂停产,丈夫也下岗去了外地。三胞胎体弱多病,赵明华仅医药费就已欠了上万元。家中只靠赵明华蹬三轮车挣钱度日。

“三胞胎”的处境引起社会关注。淮阴市华联集团先是向三胞胎捐款2000元,在到赵家访问时,总经理又当场表态:回去后由集团员工捐款为“三胞胎”设一个“助学基金”,每月每个孩子50元,直到她们小学毕业。

然而,该集团在内部号召集资时却没有受到员工的响应,各部门最后交到工会的钱仅900元,6个月就付完了。以后6个月的钱就是集团出的。再后来集团资金困难,当赵明华来拿钱时,总经理和几个负责人都当场自掏腰包。

1997年8月,华联集团员工大批下岗,几个月都发不出工资。华联领导对赵明华表示今后不可能再每月付她150元了,并拿出6套较好的儿童服装,作为最后一次性了断。赵明华表示理解,但双方没有签下字据。

赵明华回家一说,家人却反悔了。由家长和律师代理,三胞胎一纸诉状将华联集团推上了被告席,要求继续享受“助学基金”的资助。

社会各界的资助使三胞胎的家境大为改变:那辆破旧的人力三轮车已换成机动三轮车,家中也有了家用电器等。赵明华的丈夫也已回厂上班,其母还开了一个小杂货店。

许多人认为,三胞胎起诉华联的行为将使献爱心的人心寒。但原告方律师认为,起诉虽有悖情埋,但可以保护三胞胎应得的合法权利。情和法相比,当然是法大于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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